目前,中国煤化工项目方兴未艾,假设目前所有在建和拟建项目投产,届时煤化工耗煤量将非常大,现代煤化工产业有望进入后煤炭时代。
三月初,煤价见顶回落。迎峰度夏期间,南方气温回升,电厂发电负荷提高,对煤炭需求形成较强支撑。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加之乌克兰危机对世界经济和供应链冲击影响,我国外部环境趋于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承压。从供应链条来看,在国家保供政策带动下,煤炭产能将加快释放;环渤海港口调进调出相对平衡,库存相对稳定,而沿海和内陆电厂库存均处于垒库状态。六月份,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逐步落实,各地有序推进复商复市,下游煤炭消费需求逐渐回暖,沿海八省终端电厂日耗触底回升,市场缓慢回暖。从需求上来看,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较大成效,各地区各行业开工率陆续回升,国内经济加快回暖,工业用电复苏。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进一步减弱,国家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效果显现,尤其是加大基建投资力度拉动钢铁、建材等高载能行业较快回升。
寒冬时节,水电减弱,火电压力加大,取暖负荷拉起,煤炭需求增加。尽管夏末秋初,民用电负荷回落,但工业用电及时替换了民用电,叠加水泥、建材等非电行业用煤需求进一步增加,采购市场煤积极性提高,拉动煤价企稳回暖。2023年各煤矿疆内签订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2年签订量的105%,严禁超煤矿生产能力签订中长期合同。
因供需双方原因淡季不兑现合同运力的,乌铁局旺季不再补充配置运力。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四是规范合同签约。严格落实《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运输协调等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对年用煤量不足20万吨、直接签订合同有困难的中小型供暖企业,由各地州市组织有关国有企业或承担地方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企业统一签订和履约。因供需双方原因导致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于50%的合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可根据违约程度,按程序采取减少配置2023年铁路运力、不予衔接铁路运力等措施。
疆内所有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供热企业合同签订量要达到2023年预计消费量的100%。六是加强合同监管。需求方为疆内所有燃煤发电、供热用煤企业和承担地方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企业,以及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的重点省区市的发电、供热企业。对发电供热企业(含供暖企业)未按期足额实现合同全覆盖的欠量资源,后续补签按市场煤合同对待,不再享受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和运力保障等政策。
三是落实价格机制。煤炭贸易企业、供热用煤代购定点企业代为衔接资源并参与签订履约的,不得通过其他贸易企业再次转售给发电企业对发电供热企业(含供暖企业)未按期足额实现合同全覆盖的欠量资源,后续补签按市场煤合同对待,不再享受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和运力保障等政策。电煤中长期合同供应方为疆内所有在产煤炭生产企业。
四是规范合同签约。煤炭贸易企业作为中间环节签订合同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煤源企业和用煤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共同签订。
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全部采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要明确数量、质量、期限、煤源、电厂、月度分解量、价格和质量偏差结算机制、运输方式等要素。
供需企业要充分考虑电煤销售和铁路运输的合理区域半径,强化电煤区域自给,疆煤优先西北本地,兼顾西南地区。需求方为疆内所有燃煤发电、供热用煤企业和承担地方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企业,以及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的重点省区市的发电、供热企业。所有煤炭、电力企业均应将欠一补三明确纳入中长期合同条款,每笔合同必须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由国家公共信用中心见签并在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签约和履约行为接受信用监管。煤炭贸易企业、供热用煤代购定点企业代为衔接资源并参与签订履约的,不得通过其他贸易企业再次转售给发电企业。二是落实签订数量。对未按期足额签约的煤炭、发电供热企业将视情予以通报约谈,督促签约。
严格落实《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运输协调等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其中,2021年9月份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按承诺要求全部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六是加强合同监管。五是把握运力要求。
因供需双方原因淡季不兑现合同运力的,乌铁局旺季不再补充配置运力。对超出铁路运力配置部分的,供方要明确由需方通过其他运输方式提货,不得以未配置铁路运力为由拒绝交付资源或拒不提货。
鼓励供需双方按2022年下半年签订的量价齐全合同2倍数量签订全年合同。原则上每个煤炭企业签约任务量不低于自有资源量的8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表示,《自治区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指引》的印发,对指导电煤供需企业严格落实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服务国家能源保供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3年各煤矿疆内签订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2年签订量的105%,严禁超煤矿生产能力签订中长期合同。
三是落实价格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区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指引》,明确了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中的签约对象、签约要求、运力配置、签约价格、履约监督等各项要求。
因供需双方原因导致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于50%的合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可根据违约程度,按程序采取减少配置2023年铁路运力、不予衔接铁路运力等措施。对年用煤量不足20万吨、直接签订合同有困难的中小型供暖企业,由各地州市组织有关国有企业或承担地方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企业统一签订和履约。
一是明确签约对象。煤炭企业不得通过随意提高运费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煤炭销售价格,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价格原则上要与上年度持平。
疆内所有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供热企业合同签订量要达到2023年预计消费量的100%焦煤期货2301合约,11月初与现货极差高达15%,期货也有修复极差的因素,开始止跌企稳,走出一波凌厉的上扬走势。2022年1-10月,全国累计生产粗钢8.61亿吨,同比下降2.2%。同品种焦煤价格下调已跌破长协价下方250-300元,长协焦煤保持了稳定。
2023年的春节也在一月份,可能部分煤矿有放假的安排。10月国房景气指数从去年同期的100.57掉到了现在的94.7点,完成了九连跌,这是2016年初以来的最低水平。
焦煤补库短期转强,钢企、焦企普遍焦煤库存不高,加上运输受阻,年前对焦煤有补库需求,带来焦煤市场反弹,而并非需求实质性的转好,远期焦煤价格仍有回落的压力。9月份焦煤进口达到年内的最高点,由于蒙古、俄罗斯两国占比达到71%,但这两个国家处于高寒地区都进入了冬季,对煤炭生产非常不利,11、12月焦煤进口大概率环比下降。
这些因素都会影响煤矿生产。11月后半月开始,焦煤市场明显走强,山西各地焦煤价格上调100-300元不等,竞拍市场成交率节节上升,竞拍价格也不断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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